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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政协委员建议:将公租房改为公务员“廉政公寓”

发表于2011-12-19

在昨天召开的朝阳区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上,该区政协委员姜汉提出建议,政府可划拨一部分公租房作为公务员的廉政公寓,申请者要进行财产申报和公示,申请后不符合条件者不但要退出住房,还要严肃处理。该委员还希望,此举能够优先在公检法青年干部中试行。

姜汉委员说,1998年,政府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,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, 但公务员系统内的变相福利分房一直没有停止过,并已经自成体系。 按照姜汉的设想,政府可以从公共租赁住房中划拨出一部分房源,在某一地区专门设立所谓廉政公寓,为刚刚大学毕业的公务员,特别是公检法一线人员解决住房问题。廉政公寓申请、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可以参照《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、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》制定,但建议标准稍微给予宽限。廉政公寓最好集中在某个社区,其设计、建设、格局与配套设施必须体现廉政文化理念。比如小区内可竖立统一的廉政标语。

对于廉政公寓的申请条件,姜汉委员提出要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结合在一起,也就是说,凡是申请廉政公寓的公务员都必须向组织申报个人财产,同时按照申请公租房的标准进行社会公示。

“如果真的建立廉政公寓,最好从公检法系统首先试行,”姜汉表示,法官、检察官、刑警作为国家公务员中的特殊群体,目前工资收入普遍较低,合理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保障问题尤其重要。

发表于2011-12-21
我就不信公务员买不起房,还要将公租房的名额给他们的话就太不公平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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